供應鏈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

誠信經營是辛耘公司的核心價值,因此制定「供應鏈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要求供應商簽署「供應商誠信廉潔聲明」並遵守,該規範內容如下。


供應鏈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

供應商瞭解並同意: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辛耘公司)「供應鏈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乃供應鏈夥伴與辛耘公司進行商業合作時應遵守之標準。供應商對本規範的遵守情形,將列入辛耘公司採購決策之考量因素。
本規範參照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BA Code of Conduct)、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和《世界人權宣言》(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等國際公認標準所訂定,包括: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保護、道德規範及管理制度。
A.勞工
供應商應根據國際公認準則,承諾尊重勞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工、移民工、學生、合約勞工、直接僱員以及任何其他類型的勞工)並維護其人權。供應商應符合以下項目要求:
1.    自由就業:禁止使用強迫、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販賣的人口。
2.    青年勞工:不得僱用童工。所謂「童工」係指15歲以下或該國家/地區最低就業年齡的人士,但符合法規的職場學習計劃不在此列。未滿18歲的勞工不得從事可能危及其健康安全的工作。
3.    工時:工時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上限,員工於工作後得自由離開工作場所。
4.    薪資與福利:支付給勞工的薪資應符合當地法律,並禁止以扣除薪資作為處分手段。薪資給付須提供相關單據,證實支付給勞工的薪酬無誤。
5.    人道的待遇:應避免非人道地對待員工,也不得威脅將進行任何此類行為。相關紀律政策及處理程序必須有清晰的定義,並向員工清楚地傳達。
6.    不歧視:應承諾員工免受騷擾及非法歧視。公司不得因身體特徵、年齡、性別、性傾向、種族、懷孕、信仰、政治立場等在招聘及實際工作中歧視員工。此外,不得讓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驗或身體檢查。
7.    自由結社:應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也應尊重員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
B.健康與安全
供應商應了解,除致力減少發生與工作相關的傷病外,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有助提高產品品質及員工士氣,也應認知持續收集員工回饋和投入員工教育,是辨識和解決工作場所內健康與安全問題的關鍵。供應商應符合以下項目要求:
1.    職業安全:應透過適當的設計、工程和行政管制、防護保養、安全操作程序和持續性的安全知識訓練,來識別和評估以及控制工作場所的安全隱患。若無法透過上述方法完全有效控制危險源,應使員工充分了解這些危險事故和相關風險,並為員工提供適當且有效的個人防護裝備。對於懷孕的婦女/哺乳期女性,亦須採取合理的母性關懷措施。
2.    緊急應變:應確認和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並透過實施緊急應變程序來將影響降到最低。這些程序應著重於盡量減低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危害。
3.    工傷和職業病:應透過適當設計、工程和行政管制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報告工傷和職業病,並杜絕類似案例再發及協助員工返回職場。
4.    工業衛生:應根據管控層級識別、評估並控制因接觸制化學、生物以及物理危害因子給員工帶來的影響,並透過設計、工程和行政控制消除或控制潛在危險。如無法完全有效預防危害,應為員工提供適當且有效的個人防護裝備。
5.    體力勞動工作:應識別、評估並控制從事體力勞動工作所帶來影響。
6.    機器防護:應評估生產設備或其他類型機器的安全隱患,並提供實體防護、連鎖裝置及屏障。
7.    公共衛生和食宿:應為員工提供乾淨的衛生設施、乾淨飲用水、以及衛生的煮食用具、食物儲存設施和餐具。宿舍應符合當地消防安全法規,並提供獨立安全的場所以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
8.    健康與安全溝通:應以員工母語或其能夠明白的語言,提供適當的職業健康和安全資料和訓練,或將資料放在員工可識別和易於接觸的位置,並提供定期訓練。
C.環境
供應商在製造產品過程中,應盡量減少對社區、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不良影響,同時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並符合相關法令。供應商應符合以下項目要求:
1.    環境許可和報告:應取得必要之相關環境許可證、核准和登記文件,並遵守操作和報告的要求。
2.    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應在源頭或過程中減少排放污染物以及產生廢物,同時節約自然資源消耗。
3.    有害物質:應識別、標示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有害的化學及其他物質,確保其得以安全地處理。
4.    固體廢物:應實施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處理或回收固體廢物。
5.    廢氣排放:在排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前,應按要求對其進行分類、例行監視、控制和處理,也應對廢氣排放管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督。
6.    材料控制:應當遵守所有適用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製造過程中納入特定之物質。
7.    水資源管理:應當實施水管理計劃並控制污染源,且對污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性能進行例行監視,以確保達致最佳性能和符合法規要求。
8.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應當追蹤及記錄、盤查工作場所內的能源消耗和所有相關範疇1和2的溫室氣體排放,同時尋求可行方法來改善能源利用效率,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D.道德規範
為履行社會責任,供應商及其代理商必須謹守最高的道德標準,並符合以下項目要求:
1.    誠信經營:在商業行為中謹守誠信標準,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和挪用公款。
2.    無不正當利益:不得承諾、提供、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利益。
3.    資訊公開:業務往來資訊應依照適用法規與業界慣例加以揭露,不可偽造記錄或虛偽報導。
4.    智慧財產與資訊安全:應尊重智慧財產並建立資訊安全管理體系,保護客戶和供應鏈的資料,並以保護智慧財產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
5.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6.    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除非受法律禁止,供應商應當制定程序來保護供應鏈和員工檢舉者,並對其身份保密。供應商也應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疑慮而無須擔心遭到報復。
7.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應制定政策來確保產品中所含有的鉭、錫、鎢和黃金不會直接或間接地資助或有利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鄰國內嚴重侵犯人權的犯罪武裝團體。供應商應對這些礦物的採購和運用進行嚴格的審核,並在客戶查詢時提供有關審核標準的資料。
8.    隱私: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的個人資料和隱私。供應商應在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相關法律要求。
9.    避免利益衝突:供應商與辛耘公司之商業往來,應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供應商若發現任何潛在的利益衝突,必須立即通報辛耘公司,並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因此所可能導致的不當行為。
E.管理體系
供應商應採用或建立範圍與本規範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該管理體系應確保:(a)符合與供應商營運和產品相關的適用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b)符合本規範;以及(c)識別並減輕與本規範有關的經營風險。該管理體系應包含以下要素:
1.    公司承諾:企業的社會及環境政策聲明應確定供應商對守法以及持續改進的承諾,並由公司高層簽署後以當地語言張貼於工作場所內。
2.    管理職責與責任:明確指定公司代表來負責保證管理體系和相關計劃的實施,並定期檢查管理體系的運作情況。
3.    法律和客戶要求:制定程序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
4.    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制定程序以識別相關的法規、環境、健康與安全以及勞工活動及道德風險,並實施適當的程序和管制來控制已識別的風險和確保遵行相關法律或標準。
5.    改進目標:應制定書面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劃來提高社會和環境績效。
6.    訓練:應為管理層及員工制定訓練計劃。
7.    溝通:制定程序將供應商的政策、預期和績效傳達給員工、供應商和客戶。
8.    員工意見、參與和申訴:制定持續可行的程序以評估工作人員對本規範所涵蓋之實踐或違反情況和條件的認知度,並獲取員工意見從而推動持續改進。
9.    審核與評估: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從而確保符合法律與法規的要求、本規範內容以及客戶合約中與社會與環境責任相關要求。
10.    矯正措施:制定程序以確保能及時矯正在內外部稽核中所發現的不足之處。
11.    文檔和記錄:建立並保留記錄以確保符合監管規例與公司要求。
12.    供應商的責任:制定程序來將本規範的要求傳達給供應鏈,並評估供應鏈對本規範的遵行情況。

自2021年起,我們要求供應商皆須簽屬「供應鏈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及「供應商誠信廉潔聲明」,內容明確說明辛耘公司對供應商在環安衛風險、禁用童工、勞工管理、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無危害勞工基本權利情事、基本人權、道德準則及誠信經營等面向的要求及期待,使供應鏈夥伴了解與辛耘公司進行商業合作時應遵守之標準。合作夥伴需配合本公司的稽查及相關調查,並將供應商對本規範之執行情形,列入辛耘公司採購決策之考量因素。2023年度交易供應商共811家,完成簽署「供應鏈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以及「供應商誠信廉潔聲明」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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